关于昆明市本级2020年至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3-12-29 09:27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3年3月15日至6月19日,云南省昆明市审计局对市委宣传部昆明市本级2020年至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昆审报〔2023〕53号)要求,我单位对照问题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反馈的3个方面10项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整改任务。一是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在市委宣传部部务会上进行通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把落实整改化作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对问题进行梳理和认领,实行台账式管理,责任到人,限时整改。三是迅速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对能够立行立改的事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今后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一个不落、见质见效。
二、确保实效,问题整改到位
截止目前,我单位对审计调查反馈的10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一是关于未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的问题,已追回2020年及2021年未实际发生的道德模范体检费用,并及时上缴至市财政局;二是关于费用凭证附件不齐全的问题,已补充完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及使用明细;三是关于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已根据资金使用范围进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四是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已责成资金管理部门将专项经费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五是关于项目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已将项目建设产生的资产纳入市委宣传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六是关于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于2023年11月24日出台了《昆明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按照市委宣传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不断巩固和扩展整改成果。
下步,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预算执行、加强项目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全面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委宣传部反映。
联 系 人:李瑞玲
联系电话:63963916,13608879353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9日